安徽环保部门发通知 要求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安徽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公益诉讼
一旦被诉,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出庭应诉
正义网讯(记者吴贻伙)日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就如何做好环境行*公益诉讼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环境行*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据介绍,为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安徽省环保厅将与该省检察院建立环境行*公益诉讼联席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环境行*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环保部门也将密切加强与当地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互通环境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行为整改等相关信息,实现环保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的资源共享。
通知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行*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从源头预防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对环境行*违法行为多发的部门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剖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切实纠正违法违规行*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今后凡收到检察建议书,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组织人员对照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已经履行职责的,应及时向检察机关说明情况;对确属行*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应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通知还特别指出,一旦成为被诉对象,要认真做好各项应诉准备。参加应诉时,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出庭应诉,并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类型和特点,确定答辩重点,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依法自觉履行。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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