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因环保处理设施未安装、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被查封
16年11月14日和15日晚,鄞州区环保局40余名执法人员,分5组对云龙、横溪区块的26家精密铸造企业及重点涉气排放企业突击夜查,有两家企业因环保处理设施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被查封扣押。
“云龙与横溪历来是环保执法的重点区域。”鄞州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云龙镇、横溪镇是精密铸造企业的集聚区,共有企业31家。为降低生产成本错峰用电,铸造企业主要在夜间作业,而其生产废气废水主要在夜间排放。根据环保要求,这些铸造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均已经建成,但部分企业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行为仍有发生。
不仅如此,云龙区域其他的13家涉气企业也在夜间作业生产,这些企业生产废气的排放也增加了该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同时还有约400辆工程车在云龙落户,工程车夜间作业产生噪声、扬尘、柴油废气,影响周边环境。
前天晚上10时,记者跟随第一组环保执法队员前往突击检查。在云龙镇某铸造企业熔炼车间,四五台熔炼炉上方犹如抽油烟机的废气收集设施发着“呼呼”的声响。“这些是废气收集设施。”鄞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说,这些环保设施均在运行。随后,执法队员来到熔炼车间后面的废水处理设施前,拿出试纸进行检测。“这个主要是测试酸碱度,按照要求,企业需在废水中加入药剂,以中和废水的酸度,但从肉眼看,药剂加得不够,具体情况还要等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定。”
经过两天的突击夜查,统计显示,26家铸造企业中有14家铸造企业正在生产,12家企业未生产。14家生产企业中,宁波某高分子道路设施有限公司处理设施未运行,鄞州区环保局依法对其实施查封扣押,并报请鄞州区*对该企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宁波市鄞州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涉嫌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环保部门依法对其实施查封扣押,并进行立案处罚。另有两家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虽然在运行,但操作不够规范,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落实,依法进行处罚。
今年以来,鄞州区环保局对云龙、横溪区域累计开展执法行动50余次,检查企业600余家次,查处企业90余家,其中行*处罚30余家,查封扣押9家。
截止到17年6月25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50家企业(单位),发现218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65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5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3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67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个别企业仍然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山西省长治市山西某化工有限公司的7号、8号焦化生产线,脱硫设施停运,废气未经处理,通过烟囱旁路直接排放;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某能源有限公司2号超白压延光伏玻璃生产线未安装除尘设施,脱硝设施停运,3号超白压延光伏玻璃生产线无脱硝除尘设施;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淄博某窑炉材料有限公司球磨机、搅拌机上料口、滚筒式干式永磁磁选机均无粉尘收集处理装置,粉尘无组织排放。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加大对固定污染源现场检查力度,督促各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等违法排污行为。
源和环保友情提醒:企业要本着合理合法合格的原则去发展;不要以为一粒芝麻丢了一个香甜可口的西瓜!环境、资源、健康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环境保护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指导方针。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为我国防治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环境根本好转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