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洋垃圾”,是个技术活
——记者随第四十三检查组对大连市部分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见闻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晓星
自7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日前,记者跟随专项行动第43检查组对大连市部分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从中一窥此次专项行动的堂奥。
关注一:查什么?
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废气回收装置中活性炭多长时间更换一次?冷却废水是如何处理的?……”在大连大昌树脂有限公司,专项行动检查人员先后调取了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企业台账等相关手续,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遵循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同时,检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检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第43检查组组长、上海闵行区环保局副调研员赵军延向记者介绍说,第43检查组共检查辽宁省所属的38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在对企业的现场检查中,主要把握3个重点环节。
一是全面检查企业环境资料、台账,主要包括环评审批、验收、进口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环境风险管理、企业信息主动公开、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情况、群众投诉等方面。
二是全面检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环节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尚未配备完备污染治理设施的产污环节。
三是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单位除程序化执法检查外,根据行业环境污染现状,进行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检查,包括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非甲烷总烃等重点污染物的达标情况,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排放、雨污分流情况以及危废储存及处置等。
从企业环评审批、验收、进口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环境风险管理、企业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到企业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情况、群众投诉情况,专项行动第43检查组每检查一家企业,对每一个数据都进行反复比对,对每一个违法事实进行反复核实。
记者跟随检查组在大连金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检查时,针对该企业存在的批建不符等问题,检查人员在现场仔细核查的基础上,又对危险废物处置联单等其他资料进行反复比对。
在督查反馈表前,针对该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全体人员采用类似“法庭合议庭”的模式,针对有争议的问题积极讨论,充分发扬民主。
赵军延向记者介绍说,检查组有时甚至会为一个案子讨论一个小时以上,确保法条适用得当、处罚恰当。
关注二:怎么查?
每位检查人员根据专业背景和业务专长各司其职,保证现场执法“快、准、狠”
走进大连铜鑫有色进出口有限公司,厂房和库房都大门紧锁。一位负责厂区安全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该企业已经停产7个多月了。
那么,检查组是如何判断一家企业是真停产而非应付检查停产呢?
赵军延向记者介绍说,对于已停产的企业,首先要通过企业台账、生产设备温度、原材料及产品的堆存情况判断是否为以逃避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如果企业确实因为市场原因停产,检查组将从厂区面貌、现场设备是否断电或有无原料及产品滞留、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及处置情况、当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的监管情况、水电使用情况,综合研判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项行动通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环境保护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其中,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两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
记者在检查中发现,检查组到达企业之后,每位检查人员根据专业背景和业务专长各司其职。执法经验丰富的环境监察人员负责现场勘查,能够保证现场执法“快、准、狠”;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固废专家负责对企业台账记录、危废管理等问题进行系统排查;有全面审核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执行情况的,有专攻进口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执行的,有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工艺的污染物排放的,有专门研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正是检查组每位成员各司其职、发挥所长,充分发挥了团队工作的优势,才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
关注三:查处的问题有哪些?
检查发现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部分工艺无组织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共性问题
第43检查组成员为上海市从7个区选派的精兵强将,任务省份为辽宁省,涉及葫芦岛市、锦州市、辽阳市、沈阳市、丹东市及大连市,共检查企业38家。
赵军延介绍说,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企业大多存在以下共性问题: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有部分危险废物露天零散堆放,危险废物场所标识不全、不准确;进口废物台账未按要求期限保存,进口废物经营情况经营簿记录信息不全,实际使用台账缺失,企业经营记录簿凭证、季报等数据不相符,进厂磅码单有事后补填、补记现象;企业加热挤压造粒工艺产生的废气治理滞后,达不到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在粉尘控制方面未采取有效的粉尘收集、处理措施,部分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明显;不少企业原料、一般固体废料、渣场等随意堆放,未按要求设置“三防”防护措施,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措施不到位。
同时,部分企业也存在一些个性问题,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日常监测不到位等问题严重。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各个检查组在检查中均以翔实的证据和对应的法律条文,逐家仔细排查,层层传导压力。正如一位进口固废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通过专项检查,让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作为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台账管理制度,企业的依法经营、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落实到环境台账上,做到事事可追溯、件件可核查,不应该以“不知道、不熟悉”作为理由推托。